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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

作者:本站    发布于:2013-12-05 09:42:01    浏览次数:【1531次】

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

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

川人考函〔2013〕127号

 

各位考生:
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3〕114号),现就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:

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(试卷满分均为100分)。

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。

 

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

2012年12月4日